镇海基地二期(2)项目—2#聚烯烃产品包装仓库(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镇海基地二期(2)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扩建15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聚项目总体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3〕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镇海基地二期(2)项目—2#聚烯烃产品包装仓库(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642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2#聚烯烃产品包装仓库{新建一个EVA/LDPE成品包装厂房,仓库总建筑面积约为13380m2,耐火等级二级,建筑内高度净空暂定为6米,内各设有包装物流操作室及相关配套工程(膜卷库、配电间、上位机房等),暂定为平面库,设有6个包装料仓,6条FFS包装线,料仓容积为1000m3}的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竣工图编制、采购技术服务、数字化交付等工作内容 。
2.5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
(1)HAZOP分析和SIL分析和验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含带固体自动包装线的固体包装仓库且建筑面积≥2000m2)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设计类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含带固体自动包装线的固体包装仓库且建筑面积≥2000m2)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主要设计专业负责人专业设置、人员数量、持证及业绩要求如下:
①建筑、设备、电气、结构专业每个专业各1人;
②建筑专业负责人持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③设备专业负责人持有设备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④电气专业负责人持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⑤结构专业负责人持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⑥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含带固体自动包装线的固体包装仓库且建筑面积≥2000m2)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相应专业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5月6日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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