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信息 (成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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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大岭街道沙梨园原粮所围墙内部分空地及旧房一幢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惠东 [2025] 003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5年02月28日08时30分 |
交易编号: | GJB2025-005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5年03月14日10时00分 |
底价(万元): | 0.2029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0.5 |
报价幅度(万元): | 0.005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年03月14日09时00分 |
成交时间: | 2025/3/14 10:00:00 | ||
成交人: | 苏发华 | 成交价: | 0.2029 万元 |
交易条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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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交易条件、要求等说明 1、本出租标的出租期5年,免租期0个月,租金从第 / 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 / %,每月租金于当月第_10日前以银行转账形式向出租方支付。 2、出租方对出租标的按照现有质量、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出租标的结构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出租情况。 3、出租方按现状出租原大岭粮所房屋、空地,承租方确认租赁标的的现状(包括且不限于标的的外观、结构、装修、装饰、水电设施、消防安全防护设施等)已充分了解及无异议。 4、本出租标的出租用途为厂房、仓库(但不得从事娱乐、洗浴、易燃易爆物品销售、殡礼、等容易污染环境、扰民以及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承租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省、市消防、县环保相关条例规定,自行办理环评、消防、工商证照、经营用途资格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并自行承担办理以上证照所需费用。 5、承租方需依法向政府相关部门申办营业所需的一切相关证照才可开业,并按营业执照允许的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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