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本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下述项目开展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报价。
一、项目名称:新浜镇第三方安全生产检查项目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实施期限:2025年4月-2026年1月
(二)项目内容:根据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管理和区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优化镇内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彻底消除一批事故隐患,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杜绝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项目实施计划:(一)检查工作主要采用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交流、教育培训等方式开展工作;(二)重点检查受查企业的安全生产、消防(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检查)、厂房仓库安全检查、燃气安全(管道和瓶装)、危险化学品使用、特种设备、特种作业操作证、有限空间、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现状、消防排查系统维护等内容;检查内容会根据区应急管理局和区消防救援支队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增减;(三)现场形成检查记录并出示给受查企业、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提出对策性整改措施及建议;(四)对受查企业检查完成后,形成书面《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检查报告》提交给应急管理中心,并督促受查企业加强整改。(五)按第三方安全生产检查合约约定的费用、结算方式,按要求向第三方检查公司支付。
(三)采购总预算金额:70.72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经营范围:具有企业管理咨询(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安全防范、消防安全、燃气安全、建筑安全等)经营范围;
3、经营资质:具有安全生产类资质工程师证书及上岗证、培训证的人员;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等当事人名单;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25日上午9时至2025年3月31日下午4时;
(二)报名地点:新浜镇中心街1号6208室;
(三)携带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资质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样式详见附件一);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报告(非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报名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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