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扁鹊康养生态谷A区Ⅱ期11号楼(1层公区及2层整层)提升工程(装饰装修)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采购人:山东扁鹊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建设地点:高新区彩石片区港源六路南侧,春晖路西侧,彩龙路东侧扁鹊康养生态谷A区Ⅱ期11号楼。
2.2规 模:本项目精装修面积约1800平方米。
2.3磋商范围:本项目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装饰装修,空调设备及安装,消防设施、弱电智能化、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工程的改造施工、保修、相关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办理)等工作,最终磋商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应持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如为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额18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不包括厂房、仓库)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类似业绩;
3.5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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