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辅助演示义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基地-标准厂房项目(一期)二标段已经由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备案。招标人为义乌市聚合芯途高新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辅助演示义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基地-标准厂房项目(一期)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义乌市廿三里街道,梅林大道与大通路交叉口西南侧 2.工程规模:义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基地-标准厂房项目(一期)二标段,本次招标项目为地下室(U-T轴线后浇带以北区域),建筑面积39227.36平方米,地下2层(局部1层),单跨最长9.1米;1-4号宿舍及配套,建筑面积约68886.16平方米,1、2号宿舍及配套,建筑层数12层,建筑高度46.58;3、4号宿舍及配套,建筑层数13层,建筑高度47.45米,宿舍单跨最长26.6米;1号门卫建筑面积约108.52平方米,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7.65米,单跨最长7.5米;10号仓库,建筑面积约64484.34平方米,建筑层数8层,建筑高度46.9米,单跨最长9米;2号门卫,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4.35米,单跨最长5米;合计建筑面积约172769.05平方米,基坑开挖最大深度10.65米,以上工程概况规模仅供参考,具体以规划许可证为准。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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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本项目为项目2(不见面电子标,项目名称为:辅助演示义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基地-标准厂房项目(一期)二标段),仅作为项目1推荐、定标申报资料递交的辅助项目。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网上递交并解密项目2的电子投标文件(推荐、定标申报资料)。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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