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政霖招字[2025]第01号
1、项目名称: 赣州高铁空港新区汇顺产业园建设项目检测
2、招标人:赣州汇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赣州经开区宏国路南侧、中环路东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检测工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进场检测,每延迟一天向招标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路基压实度和主体结构现场检测等能现场提供检测数据的必须在现场提供初步检测结果。现场检测工作完成后七天内提交检测报告。由于投标人的原因延误出检测报告时间的,每次每延误一天向招标人支付3000元违约金(涉及方案调整等重大变更除外)。
8、招标范围: 赣州高铁空港新区汇顺产业园建设项目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人防工程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常规材料送检检测、消防检测、装配式建筑检测、配套市政工程检测及路面取芯检测、国家检测规范要求的其他相关检测内容及包含在本项目施工内容中的其它检测以及材料送检等所有涉及本项目的检测工作内容。实际检测内容以项目实施时包含的内容为准。
9、质量要求: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已完工的工程内容及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满足质量检测标准要求,出具国家及江西省地方相关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所有检测工作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
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新资质标准: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同时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若投标人其余检测项未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经招标人同意,可委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机构进行检测。
3、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开标时还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 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检测人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 中可以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注: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在原江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 中已登记的信息数据将迁移至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 ,并在江西住建云平台 予以公布,无需重新登记。具体详见《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文)。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4、被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且尚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投标人6个月内被我市及我市任何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作出限制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或暂停投标通报)的企业(还在限制期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1、中标检测单位必须在中标公示之日起15天内确保根据赣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纳入赣州市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确保所有设备、软件等与监管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包含见证取样检测设备), 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招标,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中标检测单位必须在中标公示之日起15天内在赣州市中心城区(章贡区、开发区、南康区、赣县区)依照法律、法规设立满足本项目所有检测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根据工程进度开展各项检测工作,并及时出具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若因中标检测单位未及时办理相关合法手续无法开展检测工作导致施工进度延误的,每延误一天罚款3000元,延误超过五天以上(不含五天)或者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未按要求设立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招标。检测单位设立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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