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如皋市长江镇富民强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25年如皋市长江镇富民强村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5年如皋市长江镇富民强村建设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长江镇
2.1.2建设规模:2025年如皋市长江镇富民强村建设项目位于如皋市长江镇谢楼村,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厂房3000平方(分中心厂房2000平方,分中心仓库1000平方),层高8m,以及相关配套附属用房及围墙建设等;实施打造约1.2千米的生态河,包括密排木桩+间排木桩护岸、草籽播种等;修建一条约1.5公里的村级道路等,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679.68万元(含暂列金2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包括新建厂房3000平方(分中心厂房2000平方,分中心仓库1000平方),层高8m,以及相关配套附属用房及围墙建设等;实施打造约1.2千米的生态河,包括密排木桩+间排木桩护岸、草籽播种等;修建一条约1.5公里的村级道路等图纸及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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