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石重型炼化清洁厂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预审
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兰石重装炼化清洁厂房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编号:LSZZ2025-GTXM-007
由于工作人员工作填报失误,现将以下内容进行更正: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和公告发布时间更正为2025年3月24日12:00:00。
招标文件获取结束时间更正为2025年3月29日12:00:00。
公告结束时间和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正为2025年4月3日10:00:00。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6日
兰石重装炼化清洁厂房建设项目施工(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编号:A01-12620000224333349J-20250321-054443-5
招标编号:LSZZ2025-GTXM-0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石重装炼化清洁厂房建设项目施工已由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新经审备〔2025〕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28号兰石装备工业产业园内。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清洁厂房、轻钢仓库、露天跨雨棚及其配套辅房、供电、供水暖等辅助设施,整体占地42.2亩,建筑面积17428㎡。
(一)清洁厂房:按照钢结构新建面积约6100㎡的清洁厂房,其中长度为191m,宽度为32m。
(二)轻钢仓库:按照钢结构新建面积约为5700㎡,其中长度180m,宽度为32m。
(三)露天雨棚:按照钢结构新建面积约为6100㎡,其中长度为1910m,宽度为32m。
(四)辅房及辅助设施:按照钢结构和混凝土新建配套辅房。
2.3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2.4 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4000 万元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3.1.1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须为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注册地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实体。报名时需提供有效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明确涵盖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所属业务领域。
3.1.2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申请人应提交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资质证书的有效性将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官方指定查询平台的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3.1.3全生产许可证:持有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名时需提供证书原件及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证书的有效期应至少持续至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期。
3.2财务状况条件
3.2.1财务报表审计:申请人需提供近 3 (2022-2024)年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由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加盖公章,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字确认。报名时提交加盖公章的审计报告复印一份。
3.2.2银行资信证明:需提供由经银行批准的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资信证明。该证明的开具日期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期前 6 个月内。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证明一份。
3.2.3纳税证明:提供近 12 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纳税申报表等。证明材料应清晰显示申请人企业名称、纳税所属期间及纳税金额。报名时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及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3企业业绩条件
3.3.1类似项目经验:申请人在近 5 年内需承接并完成过不少于 4 个与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性质、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似的施工项目业绩。报名时需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合同金额、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加盖公章的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一份。如有争议,申请人应按要求补充提供进一步的证明材料。
3.3.2获奖情况:申请人提供由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或行业权威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获奖项目应与本次招标工程项目具有直接相关性。
3.4人员配备条件
3.4.1项目经理资质与业绩:
(1)执业资格: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报名时提交证书原件及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官方注册管理平台的查询结果为准。
(2)类似项目管理业绩:近 5年内担任过至少 1 个与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性质、规模相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报名时需提供能明确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项目合同关键页、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近 6 - 12 个月内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应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通过社保官方查询平台打印具有电子签章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清晰显示企业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及社保缴纳期间。报名时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及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4.2项目技术负责人资质与业绩:
(1)职称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专业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技术需求高度匹配(例如,若招标项目为房建工程,技术负责人专业应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报名时提交职称证书原件及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类似项目管理经验:近5年内担任过至少 1 个与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性质、规模相似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报名时需提供能体现技术负责人姓名的项目合同关键页、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文件原件及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劳动关系证明:同项目经理要求一致,提供近 6 - 12 个月内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本企业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及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4.3安全生产负责人资质与业绩: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近 5 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1个。
3.4.4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应配备齐全,且各自持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岗位证书。报名时提交证书原件及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证书官方查询平台的查询结果为准。
3.5设备设施条件
自有设备能力:申请人应提供用于本次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自有设备清单,清单内容应详细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购置时间、设备当前状况等信息(清单盖章)。
3.6企业信誉条件
提供信用评级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信用评级报告的出具日期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期前 6 个月内。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需自行出具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声明中应明确承诺在近 3 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受到行政处罚、未涉及重大诉讼案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3.7法律合规性及信誉
3.7.1法律诉讼:申请人需提供近 3 年内涉及的所有法律诉讼或仲裁案件的详细情况说明,包括案件当事人、案由、案件当前状态等信息。如有相关案件的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需一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将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 等官方指定查询平台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作为资格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3.7.2行政处罚:申请人需提供近 3 年内接受行政处罚的详细情况说明,包括处罚原因、处罚金额、处罚机关等信息。招标人将通过 信用中国 等官方指定网站查询企业行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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