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沈丘县废钢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 ||
项目编号: | 豫工程20240823 | 交易分类: | 其他工程 |
监督部门: | 沈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李玉春 |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0394-5100572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沈丘县尚德路与和谐路交叉口东100米农业司法大楼 |
沈丘县废钢资源循环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沈丘县废钢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已由沈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批准文号沈发改审批环资【2024】99号(项目代码2405-411624-04-01-392823),项目业主为沈丘县聚源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世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专债券资金和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沈丘县废钢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2.2建设地点:沈丘县沙南产业集聚区聚鑫路6号。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94019.00m,约141.03亩。总建筑面积90000.00㎡,规划建设标准化厂房、多层厂房、仓库、办公及配套用房,同时完成相关的设备购置及公用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
2.4项目总投资:51500万元。
2.5招标范围:包括整个项目的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项目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24个月。
2.7质量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符合招标人对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要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冶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具有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财务要求: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资金能力;(提供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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