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南县坝美镇革乍村2024年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四位一体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南县坝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省级财政安排用于四位一体项目建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诚轩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广南县坝美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广南县坝美镇革乍村2024年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四位一体项目 。
2.2 建设规模:(一)购买水果清洗打蜡机设备2套;(二)购买安装注塑机3套;(三)建设蓄水配套设施。在原厂区内,建设蓄水池2个,计划容量为每个40立方米;选果厂配套亮化设施;修建抽水站一个,配套实施抽水管网1套;(四)厂区附属设施。在原厂房内,建设分隔仓库50平方米;(五)在原厂房内,建设功能分割区600平方米,其中:选果生产区300平方米、塑框生产区200平方米、无尘隔离区100平方米;(六)实施村庄沟渠治理,实施山涧水防洪三面沟建设,共建设380米;(七)实施村内排污排水管网修缮1200米;(八)实施村内污水处理池一座,计划容量40立方米;(九)对现有闲置校舍进行修缮改造,设立心理疏导室、老年人休息室、少年儿童之家等,购置设施器材;(具体建设内容以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总投资概算:498万元。
2.4 建设地点:广南县坝美镇革乍村委会西松小组。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实际签订开工日期为准)。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3.2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3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提供)。
3.4拟派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提供无在建或待建承诺),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拟派的项目经理一经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在开标及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允许更换(提供不更换承诺)。
(2)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提供)。
(3)其他人员要求:符合《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且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提供相关承诺及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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