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ZX002409170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生物医药创新产业园区1号楼107物业自场公开招租公告 |
起始日期 | 2024年11月07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11月13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卢辉路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深圳) |
面积/数量 | 771.8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6月 | 免租期 | 2个月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36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自第2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厂房,研发用房,仓库 | ||
履约条件 | 1、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当日内须交纳相当于 2 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 2、承租人需按时交纳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装卸费等各项费用。 3、承租人需与出租方签订《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严格履行,并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4、出租物业用途仅限于公告信息所示,承租人不得改变其用途。 5、承租人需承担一切非出租方造成的安全管理责任。 6、如因出租方对此物业进行改造或拆除,出租方提前两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人须无条件与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在限期内迁离租赁房屋,并不得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向出租方索赔。 7、承租人须放弃租赁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8、在提前停租或租赁期满不再承租物业时,承租人对物业所增设形成的固定设施,如果出租方不需要,承租人应全部拆除并恢复承租前的状态,如果出租方需要,承租人应完整地无偿移交由出租方处置。 9、承租人应按出租方移交时的现状接收物业,除房屋主体结构外,需要进一步进行修缮或开展二次装修工程的,均由承租方负责(包括相关费用的支出),承租人不得另行要求出租方对物业现状进行清理、整改或装修。若承租人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的,装修方案须获得消防部门审批同意并经出租方及物业管理单位认可后方可进行装修;装修验收获得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2947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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