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深土交告〔2024〕34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以下简称交易大楼)3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地代码为440305001001GB00433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2024年11月2日至2024年11月 21日,挂牌期自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2日15时止。现予公告。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 代码 | 宗地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用途 | 准入行业类别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挂牌起始价(人民币、万元) |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 土地使用年限(年) |
440305001001GB00433 | T504-0075 | 南山区西丽街道 | 普通工业用地 | 《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中的A0111临床诊断的新型数字成像技术,多模态医学影像融合成像与处理技术,专用新型彩色超声诊断技术与高性能超声诊断设备,人体内窥镜的微型摄像技术与高清柔性电子内窥镜设备 | 63008.31 | 97930 | 8610 | 1722 | 30 |
本公告出让宗地竞价增幅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
二、宗地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
(二)本次出让宗地中厂房78530平方米,仓库11500平方米,配套办公7900平方米,产权条件均不得转让。
(三)本次出让宗地位于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易发区,应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做好相关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四)本次出让宗地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5年内开工,3.5年内竣工。
(五)本公告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及其他事项,以《出让合同》为准。
三、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独立申请(不支持联合申请)竞买本次出让宗地:
(一)竞买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企业;
(二)竞买申请人应为符合《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深府规〔2024〕1号)规定的遴选要求企业。
四、申请主体资格审查
意向竞买人应当在公告期内(工作日),向深圳市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能够满足前述资格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主体资格审查。
五、竞买申请程序
(一)网上注册
意向竞买人应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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