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天府中药城中医药创新港一期项目(专业暂估工程)-智慧园区工程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彭州市天府中药城中医药创新港一期项目(专业暂估工程)-智慧园区工程施工/标段已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202-510182-04-01-670362】第FGQB-00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州智创园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02-510182-04-01-670362】第FGQB-009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彭州市致和街道。
2.2建设规模:专业暂估价智慧园区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1.5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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