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治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C140400202409290001-0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长治市 高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治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监理(招标项目编号: ZFC140400202409290001-04 ),已由长治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 2407-140451-89-01-293447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 为企业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山西长高智行园区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治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山西省长治市长治高新区翟店工业园区航镇路和新航街交叉口西北角。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内容:本项目拟建厂房、备品备件仓库、暂存仓库、消防水泵 房、空压站、 综合楼、公寓楼、门卫室、换热站、附属配电间 A、附属配电间 B、区域变 配电室、综合维修站等及室外道路、给排水、大门、围墙等配套设施。其余由引进企业根 据需要建设。规模:1、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110483.77㎡,其中建筑物占地面积约 46088㎡,构筑物占地面积约 14623㎡,工程地下管线占地面积约 5400㎡,行政办公及生 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地面积约 6080 ㎡,场地及道路硬化占地面积约 25034.72㎡,绿化 占地面积约 13258.05㎡。2、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59249 ㎡,其中厂房建筑面积约 33398 ㎡,综合楼建筑面积约 7195㎡,公寓楼建筑面积约 8627㎡,综合维修站建筑面积约 3303㎡。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按一个标段组织 招标。 2.5监理工期: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 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 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 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是本单位注册在 职人员)。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 投标人需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的网页截图。 3.5 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中国裁判文书网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需查询企业、法人、项目总监)。 3.6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及个人参保明细(须含项目总监及项目班 子成员,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 3.8企业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完税证明; 3.9第三方出具的 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 09月 29 日至 2024年 10月 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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