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体育产业服务基地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62404110002002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州体育产业服务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海审备〔2024〕6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海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有自筹,已落实到位,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州体育产业服务基地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孔望山路西侧,秦东门大街南侧,庵山路北侧;
2.2、工程规模:规划在场地西北角建设1栋体育健身服务楼(地上5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11505.17平方米),在场地西南角建设1栋体育管理综合楼(地上5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10784.29平方米),及新增建筑面积应配建的地下室(地下室建筑面积7922.76平方米)、架空连廊(建筑面积650.91平方米)、附属设施等。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18000万元。
2.3、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2.4、监理服务期:50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缺陷责任期:24 个月,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监理费最高限价:152.34万元,高于该最高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等级为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及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时在跨设区市的项目上任职。
3.9、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在投标企业作为总监承担过单项监理合同总建筑面积在2.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项目(不包含商住楼、公寓楼、酒店式公寓、厂房、仓库)。
说明:
A、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书上标明的验收日期为准,类似业绩认定总建筑面积以单项监理合同工程标明的总建筑面积为准。投标标书中必须提供有关业绩证明材料,以企业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获取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直接发包无需提供)、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业绩证明,缺一不可,缺项不计取。
B、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时间、总监姓名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计取。若提供的书面材料不能证明工程规模、时间等,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
C、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企业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获取的为准,否则不予计取。
D、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3.10、其它要求: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规定,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载有二维码的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验申请表和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验汇总表,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21]336号、连建发[2021]338号。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在监工程个数(地点)内)、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投标人确认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4年2月-2024年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中标无效。
3.1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四、其他
4.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4.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38分 监理方案:22分 项目管理机构:24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8分 类似工程业绩:8分 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投标文件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现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 / 。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 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 Q1值在投标文件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本项目基准价计算方法选择方法四。 注: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3 | 投标报价(38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 38分 | |||
监理方案 (22分) | 质量控制方案 | 针对本项目的工程特点,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3分 | |||
进度控制方案 | 针对本项目的工程特点,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3分 | ||||
投资控制方案 | 针对本项目的工程特点,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3分 | ||||
安全控制方案 | 针对本项目的工程特点,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 | 3分 | ||||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 针对本项目的工程特点,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 | 2分 | ||||
组织协调方案 | 针对本项目的工程特点,有具体协调措施及方法 | 2分 | ||||
监理工作制度 | 针对本项目的工程特点,有具体工作制度 | 2分 | ||||
技术建议 | 针对本项目的工程特点、提出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监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 4分 | ||||
注:①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②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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