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安县轴承科技产业社区项目(EPC)监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洛阳市安投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金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安县轴承科技产业社区项目(EPC)监理项目,(项目代码:2404-410323-04-01-166565);
2、项目编号:新安工服招标(2024)0053号
3、项目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55.39亩,总建筑面积136907.1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1056.14m2,包括厂房及仓库7栋93762.54m2,配套九层研发楼、六层宿舍楼、地下建筑、室外道路、广场、绿化、管网、停车场及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最高投标限价(预算控制金额):本项目按费率报价,按费率不高于施工结算价的0.8%。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00%落实到位;
6、招标范围:主要为新安县轴承科技产业社区项目(EPC)监理项目的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8、监理服务期:本项目施工、保修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投标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所需证明资料第1-4项须在投标文件内附相关扫描件/复印件/照片,第5项须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08月05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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