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葵蓬联社交﹝ 2024﹞00006号
受 荔湾区茶 滘 街道葵蓬联社(以下简称 葵蓬联社) 的委托,定于 2024-4-30 10:00 在 荔湾区葵蓬嵘都大街一号之一葵蓬联社多功能会议室 对 葵蓬联社的 葵蓬凤溪村 144号之一 项目(以下简称 交易项目) 进行交易,本交易项目采用 现场举牌竞价 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报名参与。
一、资产情况
(一)交易资产: 厂房 -葵蓬凤溪村144号之1之2 。
(二)交易资产类型: 物业资产 。
(三)交易资产土地属性: 集体建设用地 。
(四)交易资产座落位置: 葵蓬凤溪村 144号之1之2 。
(五)交易资产面积: 333.02 平方米 ,
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 333.02 平方米,
证载面积: / 平方米,
临时建筑面积: 333.02 平方米。
风险提示:本租赁标的有 333.02 平方米并无产权登记或者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六)交易资产的数量: 1 。
(七)交易资产的用途: 厂房,仓库,办公 。
(八)交易资产的现状: 闲置 。
(九)交易资产的现状况: 竞投人必须到现场察看租赁标的的现状情况,竞投人清楚了解租赁标的的现状情况后签署《现场了解察看租赁情况书》。
(十)交易资产的权属情况
1.土地所有权人: 广州市荔湾区茶滘街葵蓬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
2.土地所有权证号: 粤( 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400070号 。
3.土地使用权人: 广州市荔湾区茶滘街葵蓬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
4.土地使用权证号: 无 。
5.地号: 440103018002JA00008 。
6.房产所有权人: 广州市芳村东漖镇葵蓬村民委员会 。
7.房产所有权证号: 无产权、无规划报建,属历史建筑(历史用房、临时建筑) 。
(十一)交易资产抵押情况
1.资产是否存在抵押: 否 。
2.抵押权人: 无 。
3.他项权证号: 无 。
4.抵押期限: 无 。
二、交易要求
(一)交易类别: 出租 。
(二)交易方式: 现场举牌竞价 。
(三)资产使用范围: 厂房,仓库,办公 。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交易资产在租用过程中,如出现土地违法、违法建设、环境违法等被立案查处或者处理未完结等情况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内,一切设备(含消防设备)的配置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设备(含消防设备)的配置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由此引起的相关行政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3.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内,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被判定违法违规或被处罚,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4.本租赁标的不准经营有废水、污染行业,不准经营餐饮行业,竞得方经营的行业必须经出租方同意,否则,视为竞得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后果等事项由竞得方全部承担。
5. 租赁标的以现状交付,给予承租方一个月免租装修期。租赁期内,出租方不对租赁标的进行任何维修维护(目前建筑物已存在上盖漏水、墙体开裂等需维修情况),所有的维修维护及由此产生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承担因维修不善而产生的责任与赔偿。本租赁标的是历史建筑、临时建筑,没有报建报批、没有产权证、没有消防系统,出租屋租赁管理部门有可能不予核发《临时场地使用证明》等有关证照。
6.竞投价中包含租金和综合管理费,综合管理费以竞得价30%计算。合同保证金为最后一期的3倍租金金额,并需另行交纳水电保证金。
7.新租户起租时间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竞得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及办理合同保证金手续、缴清合同保证金,否则视为竞得方违约,没收保证金。
8. 现出租方正在进行旧村改造工作,如出租方需收回物业改造时,出租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承租方没有任何补偿,并须按时搬迁,本合同自动终止,如逾期搬迁的,物业内属于承租方的设施、物品的,视承租方自愿放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清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征地补偿款、建筑物及设施补偿费等全部补偿属出租方所有,承租方租赁租金、综合管理费和水电费计付至实际交还商铺及其附属设施之日。我联社已纳入广州市旧村改造行为计划,现正在开展旧村改造前期工作,遇到旧村改造和国家合法征收要收回物业改造时没有任何补偿,请报名人做好租赁与投资风险评估、谨慎报名、谨慎投标、谨慎投资。
9.承租人在租用集体资产期限内,消防设备配置必须符合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若因承租人的消防设备配置不符合规定,在租用过程中所引起的消防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10.凡交纳竞投保证金,确认竞投资格后的竞投人,则视为接受本标的的交易底价。如本标的只有一位竞投人,在交易日缺席或对本标的交易底价不应价的,视为违约,出租方没收其竞投保证金,取消其竞投资格。
(五)交易底价、租金、交易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1. 交易底价: 4,330 元 /月起;
2.租金以实际竞得价为准,租金按每 月 一次收取,每 月 的 10 日前当交付当 月 的租金;
3.租金递增方式: 第一至三年不递增,第四年(第 37个月)递增5%,即预计2027年 5 月 1日递增5% ;
4.交易保证金为 ¥ 16,700 元(大写: 壹万陆仟柒佰 元 ),在报名截止前 (即 2024-4-29 16:30 ) 以 转账 方式全额支付交易保证金到 葵蓬联社 。
5. 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实际竞得价最后一期递增的 3倍计算,在确定 竞得人 后, 竞得人 参与交易时的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
(六)租赁期限: 5年,以实际交付日为准,预计自 2024年5月1日 起至 2029年 4 月 30日 止;免租期预计自 2024年5月1日 起至 2024年5月31日 止(以实际交付日为准)。
(七)合同的签订: 竞得人应在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中标公示期(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 交易合同。如因竞得人的原因,导致未能按期签订交易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将被没收;如因 出租方 的原因,导致未能按期签订交易合同的, 出租方 须在 5 个工作日无息退回竞得人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本次交易的结果视为无效,若需再次交易,则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八)资产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
(九)资产交付方式: 现状现场交付 。
(十)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详见合同样本。
三、交易准入条件
参加竞投的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与自然人,报名结束日前无拖欠葵蓬联社任何费用。
四、竞得人确定原则
本交易采用价高者得原则。
五、咨询及报名
(一)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可于 2024- 4 - 22 9:00至2024- 4 -2 9 16:30 (节假日除外),在正常工作日的办公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 荔湾区葵蓬联社 三资交易站(地址:荔湾区葵蓬嵘都大街一号之一葵蓬联社多功能会议室) 进行咨询及报名,并索取交易详细资料。交易资产的现状及一切具体情况,须向 荔湾区葵蓬联社 三资交易站 详细了解。
(二)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如下,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2.以单位名义报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非报名人本人或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4.按照信息发布的规定提交其他相关资料。
(三) 荔湾区茶 滘 街道葵蓬联社 对报名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取得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后,填写《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表》。 荔湾区葵蓬联社 三资交易站 凭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及《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登记表》发放《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资格确认书》。
(四)报名人须在报名截止 (即 2024-4-29 16:30 ) 前携带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和《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表》,到 荔湾区葵蓬联社 三资交易站 领取《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 逾期报名登记、逾期缴纳交易保证金或 逾期领取《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参与交易资格。
已缴纳交易保证金,但因逾期领取《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未能报名成功的,在中标公示期(公示期为 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 荔湾区葵蓬联社 三资交易站 凭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办理退回交易保证金手续,无息领回其交易保证金。
报名人 一旦成功报名参与本次交易活动,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本交易项目情况,认可交易标的物现状,了解交易标的物产权、消防、周边环境、进出道路及存在的瑕疵等详细情况,理解和接受 有关交易的全部内容 ,同意以底价或最终成交价确定 竞得人 ,愿承担参加交易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并愿意按照 交易 的一切约定承担履行义务的 风险和 责任,同时享有相应权利。若 报名人 未被确认为的 竞得人 ,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内到 荔湾区葵蓬联社 三资交易站 凭 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办理退回交易保证金手续, 无息领回其 交易保证金 。
六、交易竞价
竞价人须在 2024-4-30 10:00 前携带《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及相关资料到 荔湾区葵蓬联社 三资交易站(地址:荔湾区葵蓬嵘都大街一号之一葵蓬联社多功能会议室 参与交易,未按规定交易时间到达参与交易的,视为竞价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参与交易时,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一)竞价人身份证件;
(二)《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
(三)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
(四)非竞价人本人或竞价单位法定代表人参与交易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七、中标公示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须进行中标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中标公示当天起计,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如对本交易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在正常工作日的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由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相关的实质证据材料,到 荔湾区茶 滘 街道葵蓬联社 (地址: 荔湾区葵蓬嵘都大街一号之一葵蓬联社多功能会议室 )或到交易机构 荔湾区葵蓬联社 三资交易站 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交易若在中标公示期内并无收到任何有效异议,合同签订后,由 葵蓬联社 与 承租方 所产生的一切矛盾纠纷、行政及法律责任均与交易机构无关。
八、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 荔湾区茶 滘 街道葵蓬联社
联系人: 杜先生、梁先生 联系电话: 020-81418633
交易机构名称: 荔湾区葵蓬联社 三资交易站
联系地址: 荔湾区葵蓬嵘都大街一号之一葵蓬联社多功能会议室
联系人: 杜先生、梁先生 联系电话: 020-81418633,020-81411917
监督机构: 荔湾区茶 滘 街道葵蓬联社监事会
监督电话: 020-81617053
荔湾区葵蓬联社 三资交易站
202 4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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