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次变更信息(手动延期)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09月26日 17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5年10月17日 17时00分00秒 | ||
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ZX002503716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凤凰社区鸿昌三巷1号厂房四楼401-402间 |
| 起始日期 | 2025年04月15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10月17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鸿昌三巷1号 |
| 面积/数量 | 225.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其它权属证明 |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出租期 | 36月 |
| 响应有效期 | 3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1个月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24.5元/平方米/月 |
| 租金支付方式 | 季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厂房,研发用房,仓库 |
| 履约条件 | 1.招租时招租面积以招租公告为准。承租人应按招租人移交时的现状接收物业,请竞价人务必自行实地踏勘和了解招租物业之现状。竞价人一旦参加竞价,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物业品质、权属情况及其他瑕疵。 2.在租赁合同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更改事先已提交的承租物业用途规划、不得发生转让、转租或分租。 3.承租人须按照合同要求,递交3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递交2000元作为水电保证金,均在成交通知书下发后的5个工作日内缴纳,承租人逾期或未足额缴纳将被取消承租资格。 4.若租赁合同到期终止,承租人必须在合同终止后的五日内将该物业腾空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承租人相关经营损失等无权要求任何赔偿;逾期按双倍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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